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今年的10月17日是全国第四个“扶贫日”。设立“扶贫日”,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对于弘扬“扶贫济困、崇德向善”的优秀传统具有重要意义。值此全国第四个“扶贫日”来临之际,市委、市政府向奋战在全市脱贫攻坚一线的同志们、向慷慨相助的各界朋友们、向自强奋斗的广大乡亲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自全国“扶贫日”活动开展以来,我市采取定点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驻村帮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为了深化“扶贫日”活动,我市也把每月第一个完整周的周五确定为我市的“扶贫日”。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支持下,我市的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贫困人口持续减少,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近2.4万人通过就近或外出务工实现了“就业一人,全家脱贫”的目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保障资助政策实现了全面覆盖,1.62万人享受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247.2万元、护理补贴2027.2万元,累计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7.6亿元,向扶贫经营主体发放贷款26.5亿元,对661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成效核查评估中,我市的综合排名居全省第8位,较2016年上升5个位次。省委副书记王炯同志对我市着力建设产业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实践证明,开展“扶贫日”活动,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是一项深受社会各界欢迎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目前,我市还有485个贫困村、37.87万贫困人口没有脱贫,占全省的八分之一,脱贫任务艰巨繁重。如期实现今年13.3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018年年底全面脱贫的攻坚目标,不仅需要广大贫困群众的自立自强和各级党员干部的同力奋进,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持续深入地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为决胜脱贫攻坚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动员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内生动力,唤起创新活力。各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攻坚合力。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宣传,形成热潮。要坚持声、屏、报、网联动,依托周口日报、周口晚报、周口广播电视台、周口网、中华龙都网等新闻媒介,开设“扶贫日”专版、专栏,集中时间和精力,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目标思路、方针政策、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充分展示十八大以来扶贫开发成就经验,分享交流扶贫创新成果,进一步明确方向、凝聚力量、提振信心。要广泛宣传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贫困群众感恩励志、自强自立的感人故事,激发全市党员干部群众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的发展内动力。要深入宣传参与帮扶的企业代表和社会人士,大力弘扬乐善好施精神,进一步营造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创新载体,打造品牌。各地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载体,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努力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响亮品牌。在“扶贫日”前后,各级领导干部要到联系的贫困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到派驻第一书记的定点扶贫村开展调研走访活动,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至少为所帮扶的贫困户办好一件实事。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法制扶贫等特色扶贫活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务实性和精准性。要大力培育产业扶贫基地,深入开展金融扶贫,积极推进“基地 贫困户 金融 保险”的扶贫模式,带动更多的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要把活动倡议书分发到企业、个体户、家庭中去,广泛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成功企业等群体,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形成全民联手、上下呼应的生动局面。要组织开展好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公益“爱心墙、爱心包裹”等系列活动,打好组合拳,传递正能量,着力展现“扶贫日”的周口力量,引导全社会感受扶贫、关心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
行善积德,福有攸归;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同志们、朋友们、乡亲们,扶贫济困,我们义不容辞;共建和谐,我们责无旁贷。市委、市政府坚信,有了大家的积极参与,有了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早日实现和全国人民一道奔小康!
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
来源:爱周口